网站首页 > 产业分析> 文章内容

陕西文化产业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对比分析

※发布时间:2018-1-13 16:01: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07 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首次提出“文化强”奋斗目标,文化产业发展上升到全省战略高位。近十年来,全省上下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园区建设为承载,以体制为动力,促进了文化产业大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全省 P 比重逐年提高,保持了与全省经济的同步快速发展、同步争先进位,成为陕西跻身全国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支撑力量。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最新统计方法制度核算,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646.11 亿元,总量居全国第 16 位、与 P 总量在全国位次一致,居西部第 2 位、高于 P 居西部位次( P 西部第 3 )。占 P 比重为 3.65% ,居全国第 12 位、西部第 2 位。总体达到了西部前列、全国中等偏上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与省委、省确定的成为支柱产业(占 P 比重超过 5% )要求相比,与陕西丰厚的文化资源、科教资源以及突出的区位优势相比,陕西文化产业发展还存在九个方面的短板。

  主要是占 P 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低于 P 总量占全国比重。

  (一)占 P 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P 比重为 3.65% ,较全国水平 3.76% 低 0.11 个百分点。 2014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前 16 位的省份中,有 3 个省份占比突破 5% ,分别为市 8.45% 、上海市 5.93% 、广东省 5.24% 。陕西较占比最高的相差 4.8 个百分点。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低于 P 总量占全国比重。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 2.7% ,较同期我省 P 占全国 P 的比重( 2.8% )低 0.1 个百分点。 2014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前 16 位的省份中,有 8 个省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高于 P 占全国比重。其中广东和均高出 4.2 个百分点;江苏高出 3 个百分点;上海高出 2.1 个百分点;浙江高出 1.8 个百分点;湖南高出 0.8 个百分点。

  (一)法人单位数占全国的 1.8% 。2014 年,陕西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为 17703 个,总数占全国的 1.8% ,总数居全国第 18 位。分三大类行业看,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 1637 个,占全国该行业的 0.9%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 2301 个,占全国该行业的 1.5% 。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 13765 个,占全国该行业的 2.1% 。

  (二)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占全国的 1.2% 。2014 年,陕西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合计 553 家,占全国的 1.2% ;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 3.1% ,较全国水平低 1.5 个百分点,较最高的低 3.5 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 103 个,占全国的 0.5% ,居全国第 19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广东的 3% ;限额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企业 161 个,占全国的 1.9% ,居全国第 15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广东的 15% ;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 289 个,占全国的 1.6% ,居全国第 17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的 9.3% 。

  (三)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占全国的 1.7% 。2014 年,陕西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合计 13976 家,占全国的 1.7% ;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 78.9% ,较全国水平低 2.9 个百分点,较最高的江苏低 14.3 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下文化制造业企业 1534 个,占全国的 1% ,居全国 19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浙江的 4.9% ;限额以下文化批发和零售企业 2140 个,占全国的 1.5% ,居全国第 17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的 13.2% ;规模以下文化服务业企业 10302 个,占全国的 2% ,居全国第 17 位,总数相当于第一位的 14.2% 。

  主要是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低,行业覆盖不全,不仅滞后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全国发展水平。

  (一)三大门类中,陕西文化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低于全国水平 19.3 个百分点。近几年是我国工业化水平快速提高的重要时期,大力发展文化制造业是文化产业大省的主攻方向,而我省没能搭上文化制造业发展快车,总体滞后。 2014 年,陕西文化制造业 142.59 亿元,占 22.1% ,较全国水平 41.4% 低 19.3 个百分点,较湖南省低 46.2 个百分点。陕西文化服务业增加值 413.09 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 63.9% ,较全国水平 48.6% 高 15.3 个百分点;文化批发和零售业 90.43 亿元,占 14% ,较全国水平 10% 高 4 个百分点。

  (二)十大行业中,文化用品的生产占比低于全国水平 13.6 个百分点、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占比低于全国 2.4 个百分点。从增加值 10 大行业分布看,陕西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行业为龙头,全国以文化用品的生产为龙头。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中,占比最高的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行业,为 22.3% ,高出全国 5.1 个百分点;而全国占比最高为文化用品的生产,为 23.2% ,较陕西高 13.6 个百分点。

  (三)我省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总产值仅占全国的 0.5% ,另有 5 个行业产值为 0 ,特别是在全国有重要地位的试听设备制造业产值为 0 。

  陕西文化制造业主要分布在印刷复务、工艺美术品的制造、文化用纸的制造等 3 个行业, 2014 年,这 3 个行业工业总产值合计占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总产值的 80.6% 。全国主要分布在印刷复务、工艺美术品的制造、文化用纸的制造、视听设备的制造等 4 个行业,产值合计占比为 67.9% 。在文化制造业 16 个小行业中,我省有 5 个行业产值为 0 ;仅有 4 个行业产值超过 10 亿元,其中最高的印刷复务业产值 92.62 亿元,仅占全国的 1.3%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全国视听设备的制造业产值占比为 17.2% ,陕西该行业却为 0 。

  (一)从限额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企业看,陕西文化用家电销售占比最高,全国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占比最高。2014 年,陕西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主要集中在文化用家电的销售(占 39.5% )、发行服务(占 23.5% )、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占 13.1% )、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占 13% )等 4 个行业,合计占比 89.1% 。全国主要集中在工艺美术品的销售(占 28.4% )、文化用家电的销售(占 20.1% )、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占 16% )、文具乐器器材的销售( 13.4% )等 4 个行业,合计占比 77.9% 。 2014 年,陕西有 2 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企业数占比,具体是:文化用家电的销售行业,企业数占比为 2.2%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2.6% ;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行业,企业数占比为 3.7%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11.9% 。

  (二)从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看,陕西占比高的行业,如景区游览服务、发行服务等属传统行业,全国占比高的行业,如互联网信息服务、文化软件服务等属于新兴产业。2014 年,陕西有 3 个行业企业数占比在 10% 以上,分别是景区游览服务(占 20.8% )、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占 12.1% )、广告服务(占 11.4% );有 4 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 10% 以上,分别是景区游览服务(占 18.2% )、出版服务(占 13% )、专业设计服务( 11.2% )、电视服务(占 10.7% )。全国有 2 个行业企业数量占比在 10% 以上,分别是广告服务(占 20.5% )、建筑设计服务(占 14.5% );有 4 个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 10% 以上,分别是广告服务(占 20.1% )、互联网信息服务(占 15.4% )、建筑设计服务(占 14.2% )、文化软件服务( 11.6% )。

  (一)文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居全国第 13 位。2014 年,陕西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772.05 亿元,占全国的 3.3% ,占比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比重( 2.7% )高出 0.6 个百分点。总量居全国第 13 位。分行业投资看,十大行业中,陕西文化娱乐休闲服务业占比最高、达到 55.4% ;全国该行业占比也最高、为 35.8% ,但陕西仍高出全国 19.6 个百分点;陕西占比第二位为文化艺术服务业,为 18.4% ;全国第二位为文化用品的生产,占比为 18% 。

  (二)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总量居全国第 7 位。2014 年,陕西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93.23 亿元,占全国的 3.5% ,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高出 0.8 个百分点。总量居全国第 7 位。

  (三)文化产业投资收益率低于全国水平。从投资收益率(增加值与投资总额的比率)看, 2014 年,陕西文化产业增加值与投资总额比为 0.84 (投资额为 1 ),即每 1 元投资产生 0.84 元增加值,较全国水平低 0.17 ,较全国最高的市低 7.07 。其中,文化娱乐与休闲服务业投资占比达到 55.4% ,但增加值占比仅 11.1% ,增加值与投资额比率为 0.2 ,即 1 元投资仅产生 0.2 元增加值。

  文化服务业在我省文化产业中占有主导地位,占到增加值总量的 63.9% 、法人单位数的 77.8%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的 52.3% 。但从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看, 2014 年,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营业利润率为 6.1% ,低于全国水平 7.1 个百分点。同期,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7.6% 、 3.3% ,分别高于全国水平 1.8 和 0.8 个百分点。

  (一)全国范围内的知名文化品牌少。文化产业,也可以称为“眼球经济”产业,知名品牌带动效应不可估量。国内文化大省,基本都有知名品牌支撑。以湖南为例,广电湘军、出版湘军、演艺湘军、动漫湘军、浏阳花炮等都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 2015 年,湖南日获评“中国品牌党报品牌 10 强”;湖南连续 5 年入选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亚洲品牌 500 强》,湖南卫视 2015 年全年创收 101.8 亿元,是首个单频道创收突破百亿的省级卫视;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汇总口径)超过 185 亿元,利润超过 18 亿元,列 2015 年全球出版企业第七位;中南传媒、电广传媒蝉联中国文化企业 30 强;浏阳烟花爆竹占有国际 50% 左右的份额。与湖南相比,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文化品牌很少。

  (二)龙头企业不强。省上虽组建了陕文投等多家大型文化企业,但这些企业无论从规模、影响力还是产业运作水平上都与同行业领军企业有着很大差距,而且还多依靠垄断以及财政补贴,偏居一隅,“等、靠、要”思想依旧存在,经营、管理模式落后,竞争力有限,还未真正起到龙头带动作用。

  2014 年,西安文化产业增加值 410.04 亿元,占全省的 63.5% ,是第二位咸阳市的 7.4 倍;西安拥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机构占全省的 45.9% ,是第二位宝鸡市的 4.4 倍;年末从业人员 13.16 万人,占全省的 41.7% ,是第二位咸阳市的 2.7 倍;资产总计 1409.4 亿元,占全省的 71.4% ,是第二位咸阳市的 5.8 倍;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P 比重达到 7.49% ,超过 5% 目标水平,较第二位的铜川( 3.03% )高出 4.46 个百分点。个别经济大市,如榆林, 2014 年 P2920.58 亿元,但文化产业增加值仅 29.67 亿元,占 P 比重不足 1% 。

  从 11 个市(区)文化产业发展特点看,西安市因是省会,文化、科教、产业、要素资源相对集中,起步早、起点高,产业门类主要比较齐全,主要集中在新闻出版、电视、文艺表演、旅游休闲等领域,不足是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仅占 10% 、发展相对滞后。其他 10 个市(区)文化产业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门类单一,规模较小。其产业发展主要靠三方面因素拉动。一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居民消费层次提高,由此带动相关服务产业发展,如装饰设计、网吧、娱乐休闲等。二是发展特色传统文化产品制造业,如铜川的陶瓷制品、渭南安康的烟花鞭炮、延安榆林的剪纸等等,但这些传统文化产品制造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值也小,地域上也相对分散。三是主导推动,大力挖掘本地历史、人文、自然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这是各地市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模式。如西安的历史文化以及生态休闲文化旅游;铜川的红色文化及休闲文化旅游;宝鸡的历史文化、佛教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旅游;咸阳的历史文化、养生保健和休闲度假旅游;渭南的华山、韩城、洽川等传统文化旅游;延安的黄帝文化、红色文化、黄土风情文化、黄河壶口文化旅游;榆林的边塞文化、陕北风情文化旅游;汉中、安康、商洛的秦岭山水生态休闲文化旅游;杨凌的生态农业旅游等等。

  2014 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4366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84.5% ,居全国第 17 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7932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75.6% ,居全国第 27 位。 2014 年,陕西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506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 671.5 元的 75.4% ;占人均消费支出的 4.1% ,较全国水平 4.6% 低 0.5 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893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 1087.9 元的 82.1% ;占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 5.1% ,较全国水平 5.4% 低 0.3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147.3 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 207 元的 71.2% ;占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的 2% ,较全国水平 2.5% 低 0.5 个百分点。

  当前,全国各省都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文化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在科技与经济融合、一产二产三产融合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咬定青山不放松,继续把文化产业放到更高的战略去推动,尽快实现支柱产业发展目标。九点:

  一是加大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培育力度,壮大市场主体。深入落实文化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促进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有效增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落实部门培育责任,将规上文化企业培育情况纳入部门和市县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培育力度。大力扶持民营文化企业,以竞争促活力、带发展。

  二是大力发展文化制造业,提高制造业占比。大力扶持区域特色文化产品制造业如西安文物复仿制业、铜川渭南陶瓷业;鼓励现有特色文化产品制造业如烟花鞭炮行业加快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加大重要文化制造业,如试听设备制造业的引进力度。

  三是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紧跟信息消费、个性消费特点,充分发挥陕西区位优势、科教资源优势,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大力互联网信息服务、文化软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制高点。

  四是适时调整文化产业投资方向,提高文化产业投资质量。统筹全省基础设施与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重复浪费;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将有限资源向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倾斜,增强文化产业后劲和活力。

  五是帮助文化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收益。抢抓“三去一降一补”歼灭战契机,推进文化领域简政放权,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简化各种审批流程,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收益。

  六是打造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深入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与旅游融合,与资本市场对接,推出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精品文化产业项目。采取以代补、贴息贷款等方式,开展全国知名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推动龙头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扶持若干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提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七是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区域平衡发展。加大对各市(区)文化产业目标考核力度,科学设定目标,引导各市加大文化产业发展力度。

  八是转变思想,加快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市场的手段和方法发展文化产业,尝试用市场的手段发展文化事业。推动国有转制文化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内部,增强“造血”能力。

  九是继续加大文化事业投入,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效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来源:陕西省统计局)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