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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10 14:42: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8日讯近日,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关于印发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意见的全文,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微信号:中经文化产业)了解,天津将充分利用好国家艺术基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有关扶持政策,加强戏曲精品创作生产引导。实施天津市“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建立剧本资源库。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鼓励各类戏曲艺术表演院团对戏曲剧本的选题实行集体讨论,科学规划。

  天津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促进戏曲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天津实际,现就我市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

  (一)开展天津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天津戏曲剧种数据库和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按照文化部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掌握天津市各区县传统戏曲剧种,包括皮影戏、木偶戏等不同戏曲样式的数量、形成发展历史、艺术特点、分布和流传地区、演出团体、人才状况、演出剧目、生存现状。加强天津地区各类戏曲剧种艺术资料的保护,做好剧本、曲谱、理论文献、戏曲丛考、影音、照片、老艺术家口述传记等整理和数字化转换工作,建立艺术资料数据库。加强对戏曲剧种数字化艺术资料的管理和利用,搭建本市戏曲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剧本、舞美、设计等资料和资源的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

  (二)继续做好戏曲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符合标准的地方戏曲传承人列为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推动戏曲优秀剧目的整理与传承,推动加强戏曲电影电视录音、录像、广播电视戏曲节目创作人才队伍培养,推动实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财政局、市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天津北方电影集团、天津广播电视台)

  二、支持戏曲剧本创作

  (三)加大优秀戏曲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艺术基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有关扶持政策,加强戏曲精品创作生产引导。实施天津市“三个一批”戏曲剧本创作扶持计划,“征集新创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移植一批”优秀戏曲剧本,建立剧本资源库。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制度,鼓励各类戏曲艺术表演院团对戏曲剧本的选题实行集体讨论,科学规划。(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

  三、加大政府购买优秀戏曲演出服务力度

  (四)将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各区县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面向天津市内外所有戏曲艺术表演院团购买优秀戏曲剧目到社区、农村为群众演出,保证每个街镇每年戏曲演出不少于1场。把下基层演出场次列为市属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考核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建立引进市外优秀戏曲演出长效机制。鼓励举办种类丰富、质量较高的优秀戏曲展演,对优秀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津演出实行补贴,每年引进天津地区以外的优秀戏曲演出不少于10台。(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改善戏曲生产条件

  (六)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场地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将戏曲大舞台纳入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布局文化特别是戏曲演出空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七)解决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排练演出场所不足。在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区县级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的新建、改建项目中,开辟或设置戏曲排练或演出场所、小型演出场所,面向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充分挖掘现有文化设施可利用空间,鼓励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面向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区县文化馆购置流动舞台车并向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提供服务。加快市级戏曲艺术表演院团排练演出场所的建设,达到“一团一场”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八)改善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设施条件。利用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的契机,加大对戏曲类保护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争取我市戏曲类非遗保护利用设施纳入项目库。(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五、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

  (九)实行财政配比政策。鼓励各级财政部门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对本市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捐赠收入实行财政配比政策。(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转企改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部分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十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表演团体。对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建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参与扶持我市戏曲的传承发展给予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责任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六、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十二)加大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落实戏曲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不断加大对戏曲学生培养的经费投入,从经费上保障对戏曲后备人才的培养,形成戏曲人才的合理梯次结构。(责任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十三)实施国家级、市级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收徒传艺”计划。聘请戏曲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本市设有戏曲专业的艺术职业院校教学,推动本市设有戏曲专业的艺术职业院校设立戏曲技艺指导名师特设岗位。鼓励本市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各种方式开展收徒、传艺活动,推动本市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十四)建立、健全戏曲职业院校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本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建立戏曲职业院校学生实训基地,增加戏曲学生舞台实践能力;为我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定向培养戏曲艺术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

  (十五)建立戏曲职业院校青年教师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本市戏曲职业院校青年教师参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实践和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骨干参与戏曲职业院校教学。加大戏曲职业院校聘用戏曲艺术表演青年骨干开展教学活动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市人力社保局)

  (十六)实施天津市戏曲“名家传戏”工程。每年从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表演人才,对其向戏曲表演名家学戏传艺活动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扶持天津市戏曲名家开展“一带一、一带二”教戏传艺活动,保障天津戏曲舞台后继有人、新人辈出、流派纷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

  (十七)实施青年戏曲编创人才孵化工程。定期面向各类戏曲院团、职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选拔一批有一定专业基础、发展潜力的戏曲编剧、导演等青年人才,面向全国聘请名家名师,开办编、导等培训班。加强与中国戏曲学院等高校合作,选送优秀青年戏曲人才进入专业高校短期进修,为天津培养戏曲编剧、导演后备人才。(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市教委)

  (十八)创新引进人才体制。对保留事业性质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按照国家和我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戏曲专业人员特点,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艺术成就,合理确定招聘方式。对急需引进的戏曲专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加快引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九)扩大职称评审范围。将本市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到职称评审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

  (二十)切实保障戏曲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可购买商业保险,切实维护戏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等对戏曲武功伤残、患职业病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七、加大戏曲普及和宣传

  (二十一)推进戏曲进基层、进校园。出台面向全市各类戏曲表演团体进基层、进校园,普及戏曲艺术的专项鼓励办法,规范戏曲进校园普及活动内容和标准。在“非遗进校园”活动中,加大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与比重。建立中小学开设戏曲教育课程、建设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奖励机制,保障天津市内中小学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1场优秀戏曲演出,鼓励市内中小学特聘校外戏曲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鼓励中小学开展戏曲进校园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二十二)打造戏曲品牌活动。继续组织好“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宝坻杯”环渤海评剧艺术节、“滨海杯”全国评剧新苗交流展演、京津冀河北梆子票友邀请赛等全国性和地域性戏曲类群众文化活动。打造青年人才展演展示、名家名角代表剧目系列展演等专业戏曲品牌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戏曲艺术的发展,扩大戏曲群众参与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

  (二十三)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实施优秀经典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鼓励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为戏曲电影的发行放映提供便利。鼓励各类媒体开设、制作宣传推广戏曲作品、传播普及戏曲知识的栏目节目。发挥互联网在戏曲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通过新媒体普及和宣传戏曲。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戏曲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报道传承发展戏曲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戏曲界树立新风、弘扬美德、服务人民的精神风貌。(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天津北方电影集团、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

  (二十四)加强戏曲艺术评论研究。充分发挥市舞台艺术评论员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论活动。通过组织群众评论员观摩新创戏曲剧目内部排演、参与戏曲评论、发表观赏意见等方式,探索建立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与群众互动沟通的平台,拓宽群众参与戏曲艺术评论渠道,为培养戏曲观众、促进戏曲艺术的创作生产发挥积极作用。借助能够登载戏曲内容的综合性刊物、文化网站,加强对戏曲的研究、评论、传播、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戏曲,为戏曲艺术传承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责任单位: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北方演艺集团、市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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