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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2:19:1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9日公司公开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忽悠美女老板结局074)、《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现场登记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6日(上午9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7点00分)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的,请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或该日前送达。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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