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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18 18:48: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全面掌握我省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运行及发展状况,完业统计制度,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9号)、《商务部关于加快国际国运代理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13〕11号)和商务部2016年度国际国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请各州市商务局组织货代企业登录商务部国际货代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据实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将打印好的《业务备案表三》、企业法人代表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或送至云南省商务厅现代物流产业处(175号外贸大楼1610室)。我厅将在收到企业递交的《业务备案表三》和企业法人代表的书原件后,与企业在线填报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递交至系统数据库。在业务备案期限内,应企业要求,可修改《业务备案表三》的内容,在期限外,企业和货代企业业务备案机关或单位再修改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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