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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市汇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捷胜、清远汇邦物流有限公司、邱晓佳、陈勉丽第三

※发布时间:2017-10-23 9:35: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汇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捷胜、清远汇邦物流有限公司、邱晓佳、陈勉丽,第三人景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德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院定于2018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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