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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对天然橡胶产业运营商的影响浅析

※发布时间:2016-5-9 18:16: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天然橡胶作为战略物资应用广泛,兼有大商品属性,期货市场表现极其活跃。作为从事天然橡胶种植、加工、贸易的天然橡胶产业运营商,XYZ公司面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需要通过套期保值来管理价格风险,为产业运营及拓展保驾护航。同时,由于天然橡胶存在现货品种较多,期货品种较少,期、现货频繁交易,不同市场和品种之间基差风险显著。

  然而,XYZ公司在现行会计准则24号下难以运用套期会计,由于商品价格风险管理活动未能恰当地体现在财务报表中,了XYZ公司正常的市场风险管理活动的开展。本文根据《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结合具体业务,浅析天然橡胶运营商存在的机会和挑战,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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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YZ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概述及24号准则下会计处理简析

  (一)业务概述

  1.风险敞口分析

  XYZ公司的天然橡胶业务按产业链划分,包括种植、加工、贸易等环节;按运营区域及结算币种,分为美元国际、美元中国、人民币中国等;按品种及产地划分,包括SMR20/CP、SIR20/CP、STR20/CP、TSR20、SCR5、SCR10、TSR9710、WF、RSS3等,其中X20/CP、WF为主要交易品种。

  采购分为长约采购和随机采购。长约采购定价基准为SICOMTSR20订单上月期货月均结算价格,根据不同品种、交期、区域调整升贴水因素,现货价格主要参考SICOMTSR20、沪胶主力合约价格及走势。

  销售分为长约销售和随机销售。长约销售定价基准为SICOMTSR20订单上月期货月均结算价格,根据不同品种、交期、区域调整升贴水因素。境外销售现货价格主要参考SICOMTSR20近月合约结算价格,境内销售的现货价格主要参考SICOMTSR20近月合约结算价格、沪胶主力合约价格及走势。

  风险敞口来自于买入和卖出业务的对应关系之中,基于品种、交期、区域对“对应关系”的影响不一,XYZ公司将业务分成若干业务单元,以识别风险敞口;敞口方向由买入先定价还是卖出先定价决定,敞口持续的时间由买价和卖出定价的时间差决定。

  例如,在新加坡国际市场买入100吨、2个月后交货(交期)的SIR20,当日同时在国内卖出200吨、1个月后交货的TSR20,尽管一卖一买,但面临的是国际和国内市场,同时交期也不同,则分别形成美元国际100吨采购敞口、人民币中国200吨预售敞口。

  2.套期工具分析

  目前天然橡胶期货市场最有影响力的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天然橡胶(沪胶)、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挂牌的天然橡胶(日胶)和新加坡交易所旗下的新加坡商品交易所(SICOM)挂牌交易的RSS3和TSR20两个品种的天然橡胶。

  SICOM一直是全球天然橡胶产地的定价中心,SICOM的天然橡胶期货价格是全球天然橡胶销售采购的定价基准,但是由于当地资金缺乏参与兴趣,SICOM天然橡胶期货市场流动性明显不足。随着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成交量和活跃度不断提高,其影响力逐渐增大,国际天然橡胶定价权有向上海转移的趋势。

  目前沪胶合约成交量大,但通常每个交易日主力合约只有一个(1月,5月或9月合约),非主力合约的成交量相比主力合约明显较小,并且能够交割品种包括RSS3和国产WF胶,不过,由于RSS3价格偏高,用于交割的可能性较小,实际交割以国产WF胶为主。目前,可交割的国产WF胶仅占我国天胶产量的很小部分,市场需求最大的乘用车轮胎市场以X20为主。

  3.总体套期需求

  为了降低上述存货、已定价采购承诺以及已定价销售承诺的市场价格风险,企业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对天然橡胶贸易业务的存货、已定价采购承诺和已定价销售承诺进行动态的风险管理。

  (二)套保业务具体业务流程

  XYZ公司根据国资委对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相关,制定了期货等衍生品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等机制进行合规管理。

  各业务单元逐日分别汇总存货风险敞口、已定价采购承诺风险敞口、已定价销售承诺风险敞口,对于期限、品种、交货区均完全匹配的存货、已定价采购承诺及已定价销售承诺,会从风险敞口统计中移除。对于不能完全匹配的敞口,根据公司事先制定的套期策略以及对于价格走势的判断,分别对存货以及已定价销售承诺风险敞口决定套期的方向以及数量。

  例如,在判断市场价格下行时,企业会选择对部分存货以及已定价采购承诺进行套期保值,而当企业判断市场价格上行时,企业会选择对部分已定价销售承诺进行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比例会随时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判断并做出调整。套期数量不超过国资委的现货敞口的90%。

  (三)24号会计准则下企业未能采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在24号会计准则下,对一组项目的套期(Groupitem)要求总体套期关系实际上等同于个别套期关系之和,因此,通常对一组项目应用套期会计的门槛较高,而企业在实务中往往会对一组项目进行集中风险管理,此时,逐个指定被套期项目,客观上不仅不符合企业风险管理策略,也增加了操作复杂性和套期无效因素,这在企业仅对部分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并且动态管理被套期风险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第一,套期关系难以逐一指定。由于现货商品流动性强,购、销、存始终处于变动状态,加之XYZ公司根据对期货价格走势判断不断调整套期保值工具的数量,客观上在指定、追踪、调整套期关系以及结转套期损益等方面需要运用大量的主观判断,不仅不符合企业实际的风险管理方法,也增加了操作复杂性和套期无效性。

  第二,套期有效性难以。被套期现货的品种繁多、地域分散且通常基于新加坡商品交易所的近期期货合约进行报价,可供选择的套期工具却仅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沪胶主力合约,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基差风险。当企业在24号会计准则下将相关现货敞口整体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时,套期关系通常难以满足该会计准则下80%—125%的回顾有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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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暂行新规下天然橡胶运营商的机会、挑战及应对措施

  (一)机会

  一是新规扩大了可以被指定的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允许将风险敞口的某一层级(例如库存原油中最先实现销售的100桶原油的价格风险)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允许将某一风险成分(例如铜线价格中的铜基准价格风险)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允许将构成风险总敞口或风险净敞口的一组项目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二是取消了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及回顾性评估要求,代之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更加注重预期有效性评估;

  三是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四是对会计处理、列示和披露做出了更为明确、详细的。

  下面以20xx年的原料采购预期交易为例,分析上述第二点“取消80%—125%的套期高度有效性量化指标及回顾性评估要求”,如何使得原准则下无法采用套期会计的价格风险管理活动成为可能(表1)。

  根据24号会计准则,即使企业在指定套期关系时满足预期有效性标准,但当回顾有效性量化指标为65%,受制于80%—125%的有效性指标要求,企业无法采用套期会计,则财务报表中的毛利润减少950万,而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投资收益增加1463万,且期货合约持有期间其公允价值变动会带来利润波动。

  按照新规,若能满足套期有效性定性评估,通过采用套保会计处理,利润表中因原料价格上涨对毛利(假设12月份采购完成并已实现销售)影响为零,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只会增加513万(1463-950),同时,相比1463万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了期货合约持有期间利润大幅波动,真实反映企业的套保业务,合理反应企业毛利水平。因此,对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的评估非常重要。

  依据的主要新规条款如下:

  “(七)套期有效性。本所称套期有效性,是指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的抵销程度。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大于或小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为套期无效部分。”

  (二)挑战及应对措施

  第一,新规中套期关系指定、套期比率、失衡、再平衡等会计语言的概念理解对实际业务处理的挑战。

  例如,企业持有100吨可交割WF天然橡胶库存,为敞口,由于是可交割品种,其与期货主力合约存在经济关系,同时价格波动幅度一致(即一吨套一吨)。

  场景一:业务发生时间点为2015年一季度,现货与期货的价格同涨同跌且幅度一致。若企业业务语言表达的策略为:拟对100吨WF天然橡胶库存进行针对性的在主力合约RU1505卖出40%保值,若实际也针对性的成交了40吨,则其保值比率为多少呢,是40/100=40%?结合新规,翻译成会计语言应该是:企业指定该100吨天然橡胶中的40吨作为被套期项目,套期比率为40/40=100%(即一吨套一吨)。

  场景二:天然橡胶期货可交割现货有新胶老胶之分,且在每个交易月份,期货市场中只有一个成交非常活跃的主力合约。若场景一中的业务在2015年10月份,则期货近月合约为RU1511,主力合约为RU1601。当持有的现货为老胶时(意味着只能交割在RU1511,而不能交割在RU1601),此时,若企业是出于对保值而不是卖交割,则期货持仓会在RU1601,那么当反映现货价格的RU1511与保值持仓的RU1601出现基差(价格变化幅度不同步影响)变化时,就会带来“失衡”,需要根据基差判断调整“套期比率”来达到“再平衡”。

  第二,高可能性的预期交易与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对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套期会计准则,预期交易与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都可以作为被套项目。采购、销售计划以及采购、销售合同都具有风险属性,不仅被纳入了风险管理与套期操作,相应的风险敞口价值变化也被纳入会计核算且影响会计报表。原来对企业属于隐性损益的事项,现在变为显性损益反映在会计账务之中。一般会计确认和计量的现货主要是指实物商品,而在套期保值概念之中,现货业务还包括了计划和合同。这就对企业的业务计划管理、合同管理提出了特别高的要求,如果计划与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不严密,则会出现套期保值行为与实物购销存业务以及企业各项管理、决策行为割裂的情况,造成套期保值的衍生品交易与现货业务、风险敞口无法对应,不是“指哪打哪”,而是“打哪指哪”,从而演变为投机。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运营信息体系,根据业务属性细分业务单元,建立逐日并更新的合同、计划体系,与期货保值管理部门共享现货信息,并逐日回顾期现业务信息。

  第三,被套项目公允价值计量标准、套期有效性评估的市场价格难以准确获取。

  实际业务中,企业经营品种数量多,且与期货交割品之间存在品种、成份、结算方式、交付方式、交易策略、地/区域的差异,带来价格水平、价格波动性方面的偏差,因此,被套项目公允价值计量中所需要的市场价格输入值的选择、数据来源、数据极为繁琐且“公允”的标准难以确定。

  XYZ公司通过成立市场部,赋予其各品种、地/区域、客户分类的现货市场价格的职能,通过按日、建立专有价格数据库来解决此类问题。

  第四,不论是公允价值套期还是现金流量套期,尤其是与预期交易有关的现金流量套期,给企业留下了财务报表的空间。特定期间,经营者的短期业绩压力会给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及业务的一致性管理带来巨大挑战。

  1.企业对套期会计方法的运用具有自主性

  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之一是,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这项指定涉及主观认定,主要由企业的意见来决定。例如,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可能不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或中途修改“套期关系指定的选择权”,但监管机构难以查证。

  2.企业对预期交易的确认依赖会计估计

  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很可能”的概率依赖于企业的估计。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确定承诺协议不同,预期交易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并不对会计主体产生义务或享有,只要依据企业的套期意图和主观认定,就可以对没有可靠履行保障的预期交易进行套期会计处理,带有较强的管理者意图。

  预期交易中对“最终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也需要企业来预测。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需要合理的估计和较为复杂的计算,折现系数的确定也依赖于职业判断,不同财务人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不同的判断和处理将直接影响计入权益的金额,间接影响无效套期部分,最终影响当期损益。

  第五,套期会计的适用给企业现行的账务处理信息系统、合并报表编制系统带来挑战。

  以XYZ公司为例,该公司早已实施SAP,会计信息均已实现系统集成,采购和销售的会计处理均是通过物料(MM)、生产(PP)、销售(SD)等模块与财务管理(FI/CO)模块集成,日常的会计处理基本无需手工输入。采用套期会计需要对销售成本、销售收入的调整进行系统外计算然后录入,对现有的岗位分工、信息系统核算配置、报表取数逻辑确定、同比数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XYZ公司是集团公司,开展天然橡胶业务涉及母公司及境内、海外多个子公司。XYZ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根据集团内全部公司的风险敞口确定,并随后通过集团母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进行期货操作,各母、子公司单体中的现货风险敞口和期货套保业务是相对的。在会计核算上,不同法人单位单独核算,不会采用套期会计处理,适用新规前,集团合并报表按常规合并即可,不用编制调整分录;若集团适用套期会计处理,则单体报表继续不采用套期会计处理,而在合并报表层面适用套期会计,需要编制套期会计凭证,即需要新设跨母、子法人的集团账务处理系统。这对业务复杂,信息系统不完善的企业会面临巨大挑战。

  当然,XYZ公司为解决合并报表的难题,在建立详尽的业务信息系统的同时,设计了母公司委托子公司保值的内部委托保值协议,如此,子公司无需确认期货套保业务中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合理简化并解决了跨平台保值的难题。

  第六,套期会计的适用为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转型带来新的契机。

  套期会计适用与否、如何适用、何时适用、对什么样的业务适用,均会对企业的盈利区间分布及波动带来影响。从保值策略设定、保值预案制定到保值策略调整,各环节都要求财务人员高度贴近业务,合理设计盈利测算模型,提前测算盈利弹性,做到“勤算账、会算账、算好账”,不仅仅是真实反映业务实质,更多地是通过测算、回顾、分析评价来满足企业管理,从而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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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业分析方法